特殊零部件的材料應符合生產(chǎn)、工藝和 GMP 要求。
液體輸送軟管至少為食品級硅膠。
所有與藥品直接接觸的表面非金屬材料應不易脫落且耐酸堿、耐油浸泡,耐有機溶劑清洗。
墊圈、密封圈和 O 型圈等高分子材料應采用食品級的聚合材料;
且在正常使用情況下不容易破損及破損后不產(chǎn)生脫落性顆粒,而且要易于拆卸和組裝。并要提供第三方材質(zhì)證明。
設備上所有使用的所有潤滑材料均不得對產(chǎn)品造成污染,使用的任何潤滑油、潤滑劑應是食品級。
設備本身及所屬零部件必須能耐受酒精、臭氧、高溫蒸汽或高溫水的消毒要求。
設備外表面光滑,拋光度 RA<1.0μM。所有焊件要拋光達到RA<1.0μM,并適當鈍化。
藥液、包材容器內(nèi)表面拋光度 RA<0.5μM。
設備的金屬外表面為 標號SUS304以上不銹鋼。
與物料(藥液)接觸的設備部件材質(zhì)為 316L 不銹鋼。
金屬焊接應為滿焊。
設備表面應該無孔、無脫落顆粒, 無滲漏;
外表面亞光處理。
碳鋼型材焊接的構(gòu)件,需經(jīng)除銹、去污、噴漆、防止腐蝕處理。